为认真贯彻“大警示 大评查 大提升”活动部署,继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加强政治建检、从严治检、作风兴检、能力强检。近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第六次“大学法”活动,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布洛主持,全院在家干辅警参加。
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胡蓓从明确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严惩黑恶犯罪、“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保护相关人员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六个方面要点着手,结合我院刑事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浅出讲解了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方面内容。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化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一是全体干警要从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泸定、法治泸定的高度,深入贯彻全国扫黑办《关于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省、州院相关工作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政治任务、实事工程、基础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要逐条逐款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监督意识,严格依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聚焦主要对象。宣传贯彻要聚焦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对黑恶势力围猎的“免疫力”;要聚焦基层群众,提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防止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的能力;要聚焦青少年学生,教育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聚焦市场主体,提升其法治意识,防止出现信“蛮”不信法的问题。(郑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