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法”护成长,“未”你而来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程佳琪 发布时间:2022-06-01 17:40:05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治观,切实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6月1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走进屏山县新安镇龙桥基点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654076448(1).png

活动现场,新安法庭法官为小朋友们带来了儿童节礼物——运动器材和学习工具,新安法庭青年干警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根据青少年的年龄和心理特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从“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以及民法典等方面强调了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并向学生们讲解了交通安全、禁毒、防诈骗、面对校园欺凌时的应对措施等知识。引导学生正确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从而达到学生“学法明事理、学法知守法、学法严言行”的目的。

新安法庭寄语同学们要继承“敢为人先、好学苦干”的革命先辈精神,要“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气氛活跃,活动中同学们均能做到认真聆听,时而沉思、时而热议,同学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一定会好好学习,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程佳琪)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