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今天的林防火宣传,我学到了很多森林防火小知识,尤其是清明期间,我准备用鲜花替代以前的鞭炮和香蜡纸钱,做到文明祭祀,不带明火上山。”居民王先生说。 3月30日,宜宾市司法局联合宜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宜宾市应急办、宜宾市林竹局走进高县来复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着力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自然资源。
活动现场,森林防火宣传人员在高县来复镇街道搭建展台,向来往居民现场普法、发放宣传单页,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面对面提醒居民在清明节期间,要做到野外不用火,维护好森林资源安全。
活动中,森林防火志愿者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应急避险和扑救等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和印有森林防火标语的手提袋、围裙等宣传物资,有效增强了群众的防火意识。
来复镇柏香村五组村民严树明家中,此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他宣讲森林防火知识及法律法规,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等。通过宣传,使他对森林防火及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严树明表示,通过此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再次使他拉紧了森林防火安全这根“弦”,学会了很多森林防火的常识和技能。接下来,不仅要做好自身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还要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营造关心、关注森林防火的舆论氛围。
“我们开展此次活动主要是由于近期温度不断升高,又加上清明节即将来临,借助开展森林防火普法宣传活动的机会,提醒广大市民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共同保护好森林资源。”宜宾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