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开展“森林防火 文明祭祀”宣传劝导工作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 作者:余波 发布时间:2022-03-29 14:56:08

7fc15de76121e2350cbf7eec847c2a7(1).jpg

为有效预防清明节期间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邻玉街道持续开展“森林防火 文明祭祀"宣传劝导工作。

村(社区)通过、小喇叭、悬挂横幅、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文明祭祖政策法规进行宣传,真正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抓、青山绿水靠大家”常态化,广泛宣传文明祭扫及有关防火知识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清明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生态安全。同时,在天堂村、兴隆村设置为期20天的火源检查登记点,对沿经的群众和途径车辆香蜡纸烛进行劝导登记,同时普及森林防火的政策法规,号召群众清明祭扫期间不抛撒纸钱、不焚烧香蜡纸烛,避免火灾,倡导居民们用鲜花祭扫、网上祭扫等健康时尚的方式祭奠、缅怀亲人。

下一步,邻玉街道将继续加大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力度,持续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绷紧森林防火之弦,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做到注意防火、文明祭扫,倡导居民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安全防火意识,确保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开展。

(余波)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