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3月15日上午,翠屏区法院在该区象鼻街道龙泉社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治宣传活动。
“老年人被推销购买了三无保健品应该怎么处理?”“买到过期食品应当怎样维权?”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围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问题开展,向群众普及权益受到侵害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还向群众发放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对市民提出的法律困惑做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翠屏区法院始终将“法律十五进”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抓手,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普法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
(黄婉 田明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