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0日下午,叙州区法院利用“一镇一法官”工作机制,在商州镇商州村党组服务中心采用巡回审判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村李某某诉王某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并就该案涉及法条开展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切实推动基层诉源治理。
王某某因怀疑李某某家的狗咬了自家的鸡,在上门理论之时双方发生抓扯,致李某某受伤住院,双方就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李某某将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自家经营肉食品腐坏等损失。考虑该案原被告是乡邻,案情在民众生活中具有一定典型性,承办人蕨溪法庭负责人吴金桃决定到当地进行公开开庭,并邀请叙州区法院立案庭庭长程潺以及该院商州镇“一镇一法官”刘显慧组成合议庭,借此机会将诉源治理及普法宣传工作一并推进。
庭审中,当事人双方就打架事件的经过、责任认定、赔偿项目等进行了充分陈述和辩论,原告将腐烂变质的食品当场进行了举证,并申请目睹事件经过的环卫工人出庭作证,被告针对原告举证逐一发表质证意见,充分阐述了自身观点,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诉权,也让在场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庄重严谨的庭审氛围。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进行了以案释法,从《民法典》的施行引入,就人格权独立的立法价值,该案涉及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保护,侵权责任承担,损害赔偿内容相关法条进行了讲解,并就合法的纠纷解决途径结合《民法典》对自助行为的规定进行了阐释,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不要因法律意识淡薄破坏乡邻之情,也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让自己亲身感受了法律的严肃和守法的重要性,对如何化解纠纷也有了更多启示,今后尽量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不轻易让自己陷入到诉讼之中。
(刘显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