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开学“第一课”、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走进校园上法治课,通过法律知识普及、典型案例剖析、法治情景剧等方式宣讲毒品、欺凌、性侵等法律知识,2018年以来已开展校园法治宣讲5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册。
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借助检察开放日,带领中小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寓教于情、寓教于景,引导中小学生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借助网络法治云课堂,结合马边检察院以往办理青少年犯罪真实案例,讲述违法犯罪的基本知识,扩大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提升了法治教育的影响力。为索玛花种子的生根培育温暖的环境,用心呵护其生根待发,迎接萌芽的到来。
用爱护“萌芽”
注重依法办案,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018年至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4人,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件22人,其中办理的“阿罗某某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案”被评为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认真落实帮教,“应用尽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近年来,依法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者相对不起诉决定,认真落实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制度、建立“一人一档”帮教档案,通过听取思想汇报、开展社区义工等方式进行帮教,及时掌握其学习、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预防其再次犯罪,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帮助他们重新修正人生的航线。
狠抓“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强化校园安全建设。先后对全县44所中小学幼儿园、12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检查,深入县域内各中小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切实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对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均得到有效反馈与整改。聘请未成年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11名,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形成未成人保护合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空间,为索玛花的萌芽提供适宜的环境,静待花开,华丽绽放。
用情待“花开”
注重协作联动,与法院、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会签《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审查办法(试行)》等文件,持续具化、细化、实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举措,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法律保护伞。
构建“多元救助+定期回访”救助体系。主动联系协调县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将被救助对象纳入困境儿童予以长期救助,尽可能为其今后的生活和学习解决后顾之忧。拓宽救助渠道,开展心理疏导。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救助的同时,对其予以关爱,组织检察官定期回访,了解被救助对象生活和学习情况,给予孩子爱的关怀,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阴霾,阳光面对生活,助力索玛花开,绚丽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