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仁寿县检察院:民法典普法宣传“进企业”

来源:仁寿县检察院 作者:王桢 发布时间:2021-05-26 11:41:35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推进阶段,仁寿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到文林工业园区科伦制药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讲座。

图片1.png

干警向科伦制药公司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的重要意义,指出:《民法典》是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对社会民事法律关系作出详尽规定的一部法律。随后重点就《民法典》规定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禁止高空抛物、禁止高利放贷、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夫妻共同债务界定、小区业主共有财产等热点、亮点问题结合具体生动的案例做了详细解读。

讲座现场气氛活跃,科伦制药职工兴致浓烈,就高空抛物的处理、小区业主共有财产保护、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等法律问题现场向干警咨询,干警均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讲座结束后,科伦药业职工纷纷表示,第一次近距离聆听检察机关结合身边案例讲法,具体形象生动,让他们懂得了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让他们懂得了如何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学会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合格公民。

(王桢)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