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宣传《民法典》,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用法律武器维护家庭、呵护美好生活,5月20日,眉山天府新区启动“民法典进乡村(社区)”主题宣讲活动,眉山天府新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涛出席活动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波及天府新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指出,《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宣传好《民法典》将为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发挥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对于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要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阐释《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着重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活动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切实找准出发点。要充分认识《民法典》普法在推进社会治理中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作用,将此次活动作为《民法典》宣传的重要载体,作为法治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强力推进实施,确保活动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扎实有效推进。
二是重在群众,切实找准落脚点。要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打造“更贴民心”“更接地气”的《民法典》普法宣传“直通车”,确保讲得好、用得上、受欢迎、留得下。要积极搭建便于群众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综合运用多种线上、线下等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在寓教于乐中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形成常态,切实找准延伸点。要加强活动经验总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亮点做法和典型经验,提炼上升为工作制度。要注重巩固深化此次宣讲活动成果,推动由集中宣讲向常态宣传转换,由计划安排向自觉行动延伸,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走向常态长效。
(符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