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5月20日,在民法典即将迎来颁布一周年之际,由青神县司法局牵头,罗波司法所、宝镜村具体组织,邀请律师到宝镜村为大家宣讲民法典。
此次宣讲的主要受众为村社干部及代表,是为民服务的最基层工作者。律师结合听众对农村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通过案例生动讲述了民法典在物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同时,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向参会人员发放了由县司法局印制的民法典的法治教育宣传丛书约40册。
参会人员表示,律师讲解的案例贴合实际,深入浅出,便于理解。此次宣讲活动,对于日常生活及农村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希望以后多多开展类似的活动。
(胡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