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近日下午,攀枝花市中院知产庭法官张渝婕到东区法院,向东区部分区领导及东区纪委监委、政法委、经信局等17家相关单位宣讲了企业破产法。
张渝婕从破产程序的启动、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权人会议等方面,结合案例对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市法院制定的《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具体内容进行了介绍。与会单位就破产重整相关法律问题与知产庭法官进行了座谈交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康对此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法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坚强保障,要按照法治的思维来开展工作,以后要让交流沟通形成一种常态。
近年来,市法院知产庭在办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中,摸索出自己的一套特色经验,对破产案件中的各参与主体进行了准确的功能定位,即:管理人主导、法院引导、债务人配合、债权人决策、党委政府支持。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理念,为做强“内圈”提供法律支持,充分运用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政府机关沟通协作,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常态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攀枝花高质量发展。(潘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