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专场普法进企业 护航叙州新发展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罗业宇 发布时间:2020-11-16 14:47:46

选.jpg

近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杉应邀前往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宣讲民法典。

何杉副院长围绕新颁行的民法典所体现的立法意义、时代精神和创新之处进行了精辟生动的讲解。还结合企业签订履行合同以及开展电子商务销售活动经常遇到的陷阱、疑惑,重点就民法典合同编所涉及的相应法条和当前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宣讲中,何杉副院长穿插解读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加深了听众对合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活动的理解。最后,何杉副院长还进行了现场答疑。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自民法典颁布以来,已先后组织资深法官、业务骨干开展了多次专场宣讲活动,有力助推了企业、群众走进民法典,掀起了学习民法典的热潮。(罗业宇)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