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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冷静的是我们对婚姻的态度

来源: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静 发布时间:2020-07-16 09:57:41

近年来,闪离者、冲动离婚者较多,C位出道的《民法典》中新增“离婚冷静期”,让轻率离婚者有了理性思考的冷静期。

近日,宜宾市叙州区凤仪乡某村一对结婚多年的中年夫妇到宜宾市叙州区横江人民法庭起诉离婚,然而,他们并没有接到一纸判决书,而是一份《离婚冷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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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某和丈夫彭某结婚已长达23年有余,婚后生育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儿子在成都上大学,女儿在上高中。叶某与彭某各自在不同的地方上班,夫妻二人都是早出晚归,交流较少。彭某平时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应酬,每次喝了酒回家就大吵大闹,甚至产生抓扯,村社干部也曾多次调解,但是彭某并没有改变,夫妻二人争执吵闹多了,叶某对这段感情早已心灰意冷,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到横江人民法庭起诉离婚。而丈夫彭某则表示,他和孩子均不同意离婚。

庭审中,丈夫彭某主动认错并请求叶某的原谅,并出具了保证书,叶某也述说着两人这么多年为了家庭与孩子的付出,泪水早已经湿了眼眶……主审法官注意到了这些细节,遂并没有做出判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调解室进行面对面的交心谈心,并出具一份《离婚冷静通知书》,通知书的大部分篇幅以情感人,劝说当事人双方学会理解、珍惜,彼此尊重与信任,切勿轻言放弃婚姻家庭,共同缔造美好的未来。

众所周知,婚姻是家庭的基石,而家庭又是社会的细胞。在某种意义上,离婚不仅只是夫妻二人是否继续在一起生活的问题,更涉及到以家庭为基础的整个社会是否和谐稳定的问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给当事人发放《离婚冷静通知书》,可以给离婚双方更多的反思时间,有助于遏制不理性的冲动型离婚,拯救感情尚未破裂的婚姻,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观念,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基本秩序。(刘静)

责任编辑:李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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