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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来源: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作者:赵 霞 发布时间:2019-12-06 19:08:34

   近日,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表扬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泸州市继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后,又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江阳区被评为先进县(市、区)。

   根据全国普法办评选办法,入选此次评选的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先进县(市、区),应符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领导坚强有力、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工作成绩突出实效显著等条件。实现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市上下以《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泸州市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为“蓝图”,通过明确落实普法责任,广泛宣传宪法法律,深入推进法律八进,不断创新普法形式,逐步繁荣法治文化,深化推动法治建设等举措,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为泸州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赵 霞)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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