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长的关爱,现向你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并担负起应有责任,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近日,剑阁县人民法在审理一起特殊离婚纠纷案件时,针对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履行监护人职责的缺失情况,依法向其发出该院2025年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引导,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父母推诿,儿童陷困境
李某与王某于2007年相恋结婚,婚内育有两子,均跟随母亲生活。2024年6月,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剑阁县人民法院鹤龄法庭起诉离婚。案件办理过程中,双方均以经济困难、无力承担为由,拒绝抚养年仅16岁的长子小明(化名),导致小明一度被“遗弃”在法庭调解室。承办法官杨柳走访发现,小明因长期缺乏关爱,导致性格孤僻敏感,生活自理能力远低于同龄儿童。
司法亮剑,为“爱”发令 法院认为,李某与王某的行为已违反《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构成监护失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鹤龄法庭向二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李某与王某双方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义务,并告知双方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告诫双方“依法带娃”。 让每个孩子都被温柔以待 伴着融融春光,三月的风携着新芽破土而出,吹散了过往的阴郁,小明的脸上也渐渐露出了暖洋洋的笑容。 “没有'完美'的孩子,只有未尽责的父母。 生育不仅是权利,更是责任。一纸文书,对失职父母予以法律警示,帮助他们重建责任意识,也传递出司法温度与社会责任的双重深意。”承办法官杨柳表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提醒家长重视家庭教育,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同时,法官也将持续关注该家庭的教育整改情况,确保指导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司法是守护成长的关键防线。下一步,剑阁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强化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着力构建“家庭教育+司法干预”立体保护网,督促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令》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