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内江在仁寿县黑龙滩某工地务工的农民工李某等三人来到该镇司法所,反映工程老板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要求司法所协助解决。
正值两会召开期间,黑龙滩司法所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避免矛盾升级,立即同镇调委会、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处理。一是认真听取当事双方的诉求。二是现场查看工地施工进度。三是依法依理进行调解。
据悉,十余民农民工来自内江,在高压线路基施工项目务工,已工作近50天未领取到工资,期间因与施工老板矛盾纠纷停工三次共四天。矛盾的焦点一是施工方认为工程施工缓慢导致亏本。二是给付工资必须每人扣除房租水电伙食费600元。三是民工反映约定工资为每月5000,施工方认为约定工资为150元/天。四是施工方要求农民工补偿因工程停工和返工造成的损失。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司法所及时给施工老板普法:一是用工之初虽然购买了工伤保险,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在认为农民工工作质量不合格,进度太慢时未及时终止用工,没有及时止损,如有损失只能自己承担。三是今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始实施,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将及时上报县劳动检察执法大队依法给予打击。
在经过一天的反复调解后,双方签订工资结算单:民工工资按150/天给予支付,每人扣除200元的房租水电伙食等花销。带班组长在此基础上给予1500的补贴,(王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