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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校园,护航青春路 ——兴文县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来源:兴文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霞 发布时间:2024-12-02 10:02:01

为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11月28日,兴文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洋走进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带领师生体验一场沉浸式“法治之旅”,让法治浸润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个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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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副检察长刘洋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围绕“什么是不良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后果”等主题,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融入其中,为学生们讲授法律知识、预防打架斗殴的小技巧,引导同学们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提升自我保护的意识,并在互动问答环节中耐心针对学生们的现场提问释疑解惑,引发了学生们的积极思考和热烈讨论,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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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授课过程中,副检察长刘洋结合自身办案经验,讲述了“因害怕朋友被欺负而引发的聚众斗殴案”的法治故事,用真实鲜活的案例进行解读分析,重点向同学们解读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相关法律规定和产生的社会危害后果。

案例

小陈,17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说小李经常说朋友小田坏话。于是,心中友谊的小船开始荡漾,他第一时间扩大化地将该消息转述给小田。二人决定要去讨个说法,于是他们一方面主动与小李联系约定见面的地点,另一方面又以被欺负了为由叫来了几个朋友,同时准备了钢管、木棍等工具以备后患。而本案中的另一方小李,接到电话也不服软,以同样的理由叫来了自己的朋友。双方在约定的地点见面,一言不合就掏出了工具,造成二人轻伤,三人轻微伤。最后,上述所有参与人员均被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

一份忠告

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引起同学们强烈共鸣,副检察长刘洋告诫同学们,虽处于青春期,但以强凌弱并非强者所为,以暴制暴更非智者答案,要理性面对、处理青春期的迷茫和生活中的矛盾,作为一名学生,不仅要学好文化知识,还要特别注重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下一步,兴文县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法治副校长职责,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活动形式,继续延伸检察职能,传递法治声音,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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