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理案件、集中普法释法等方式,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巡回审理案件 面对面普法释法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来到翠屏区双谊镇罗嘴村,巡回审理一起承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并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活动。
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查明了案件事实。因双方分歧太大,未能当庭调解成功,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大爷,我看见你在抽烟,上山入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乱扔烟头,谨防引发火灾,达到一定过火面积就会被判刑。”“法官,我家的葡萄要成熟了,鸟儿要来啄,怎么办?”“老人家,如果鸟儿确实啄食葡萄给你造成了损失,可以依法主张合法权益,但千万不要为了防止葡萄被鸟儿啄食就张网,这是违法的。”庭审结束后,法官以老百姓身边常见的盗伐林木、非法狩猎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典型案例为素材,通过拉家常、发传单等方式,向案件当事人、旁听群众宣传耕地、林地、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解答了群众提出的疑问,释明法律法规,作出提醒警示。
设点集中宣传 倡导绿色低碳
6月5日,翠屏区法院联合区生态环保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和竹业局、区水利局、区市政园林局等部门,在翠屏区合江门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宣传普及长江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倡导保护生态、节能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当天的宣传活动,该院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下一步,翠屏区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通过巡回审判、集中宣传、送法下乡等方式,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和美丽长江。”翠屏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肖必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