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镇、村(社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洪雅县司法局柳江司法所组织开展了系列以“深化依法行政 构建法治环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关键少数”带头学,引领正确航向。在5月的党委会会前学法中,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最高人员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用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镇村干部集中学,筑牢法治之基。针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因合同不规范导致的矛盾纠纷问题,5月23日,柳江司法所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合同编》专题宣讲活动。法律顾问以“法律条文+典型案例”的方式,详细解读了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常用合同类型的订立方式、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等,现场解答参会人员咨询,进一步提升了镇、村(社区)干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夯实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法治基础。
普法宣传全民学,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每月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聚焦耕地保护、森林防火、征地拆迁、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涉及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农村基本法律知识,采取定点集中宣传、坝坝会宣传、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身边真实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