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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人大代表送法到社区

来源: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城郊街道工委 作者:陶伟 发布时间:2024-05-23 15:24:26

为提高基层群众对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识别能力,确保“自己不被骗”,2024年5月23日上午,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城郊街道工委邀请了区人大代表、绵阳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四川省省级“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四川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团成员谢平到平政社区分享了《防范于心,反诈于行》电信诈骗法律知识,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绵阳市涪城区法学会派员现场指导,部分区人大代表、街道民情政务代表、社区干部及居民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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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收到过陌生人讯息吗?”“你面对小礼品是否扫一扫?”“你一生被别人骗过吗?”“你的亲人朋友是否有被骗的经历?”随着四道电信诈骗测试题在现场交流热烈讨论,活动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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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活动中,谢平代表充分运用对反电信诈骗法的最新研究成果,结合具体法治故事,从电信诈骗的“法律定性”、“公民”反电信诈骗责任、电信诈骗反“洗脑”、电信诈骗基本“类型与防范”四个板块进行交流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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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普法方式效果最佳?就是自己遇到麻烦,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更强烈、印象最深刻。活动现场,城郊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陶伟分享了身边发生的两个电信诈骗“法治故事”。谢平代表分析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的被害过程,特别提示到在被“洗脑”后“主动”“自愿”被害经历,从“心动”到“行动”的被害路径。过去认为,由于犯罪手法中嵌入了最新的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电信网络诈骗具有了比普通诈骗迷惑性更强、更容易让被害人遭受损失的特性。然而,通过实案分析可以发现,技术手段是一种犯罪辅助方式,所有技术手段的运用都以达成对被害人“心理控制”的目的而展开。正如在冒充公检法诈骗中,被害人被骗并非是因为看到假警官证、假通缉令、假最高检网站及改号电话号码,虚假的司法道具只是辅助被害人深度卷入诈骗剧情的工具,而引发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进而控制其思想和行为才是诈骗既遂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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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平代表在结束时指出,电信网络诈骗,其实就是诈骗。诈骗犯罪共同特征的就是当事人主动让自己“受骗”,“自愿”将财物交给骗子。从9大类58中骗术看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最原始、最基本的方法就是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忌不要被“洗脑”。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反诈骗工作,国家通过立法方式表明了打击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决心。“公民”在确保自己不“被骗”的同时,还要保证自己不“骗人”,要通过宣传法律帮助身边亲人捂紧“钱袋子”和不骗别人。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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