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高未成年人法律素养,预防校园欺凌、霸凌事件发生,营造和谐友爱的校园环境,5月22日,仁寿法院立案庭庭长陈琳走进仁寿县华兴中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陈琳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通过讲述真实案例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校园欺凌形成的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结合典型案例,着重介绍了6岁至18岁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告诫同学们作为未成年人,既受法律保护,同样受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希望同学们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文明守纪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坚决抵制不良风气,面对校园欺凌不仅敢于说不,更要善于“亮剑”,树牢自我保护意识。
在宣讲中,陈琳还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引导学生们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等多方面正确应对校园霸凌。同时告诫同学们要及时纠正日常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守住道德和法律底线,自觉抵制校园欺凌霸凌,争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如果遭遇欺凌你会怎么办?别怕!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在成长的道路上将不断增强自己的法治意识及处理矛盾的能力,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用理性的方法解决问题,坚决不做欺凌者,不做旁观者,共同防范校园欺凌。
今后,仁寿法院将立足校园司法需求,进一步延伸司法保护触角,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关注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为构建平安校园和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贡献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