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宣传工作,增强企业安全保护意识,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屏山法院民庭庭长杨东升一行前往辖区四川酒都老窖集团、宜宾永乐古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国家安全宣传工作。
活动中,杨东升向企业职工详细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提醒大家如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要及时上报,并从自身做起,增强防邪意识,坚决抵制邪教。其次,杨东升结合企业实际和审判实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线,针对性地解读了与企业息息相关的合同订立、违约责任、劳务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助力企业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最后,在企业运营区域,企业负责人同干警们共同查看了企业工厂生产设施的安全及运营情况,了解机械工具的使用和安全,确保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的条件。
企业是国家创新的重要力量,也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是法院机关践行总体国际安全观,积极落实送法入企的有力举措,也是把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同国家安全观有机结合。近年来,屏山法院始终把能动司法服务营商环境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着力点和抓手,努力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寻求空间,充分发挥了屏山法院“牵牛花”诉源治理品牌作用,充分发挥牵牛花品牌诉源治理前端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作用,前端做好释法说理,从源头将隐患排除,大力开展送法进企活动,2024年以来,已开展“牵牛花”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送法进企、国家安全等法治宣传活动6起、发放《涉企业法律常识50问》《企业用工风险与防范》等宣传手册2000余册,参与企业30余家,为实现屏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化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