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中医药法》和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其他最新的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提升中医医疗服务监督执法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高医疗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模式改变和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制度落实;5月9日上午,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在内江市中医医院东区举办为期两天的《中医药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贯彻暨医疗卫生行业依法执业培训。
培训前,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印永彬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印永彬指出,近年来,内江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行政处罚力度和案件办理质量工作,查处了一批违法执业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医疗机构执行行为日趋规范。2019年,全市行政处罚案件1019件,较去年增长43.33%,其中涉及医疗方面处罚案件246件;罚没金额181.70万元,较去年增长50.06%。涉及医疗罚款53.62万。
印永彬指出,通过对以往卫生健康系统违法案件数据分析,医疗机构在人员资质、执业范围、传染病管理、病历书写、放射防护及医疗质量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对此,他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做好四项工作:一是严格履行依法执业主体责任。二是要积极主动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三是加强依法执业相关培训。四是加强监督执法检查。
培训会上,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蓝盾书屋”项目专家委员会委员、原卫生部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委员、原四川省卫生厅卫生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石滨,内江市医疗卫生、中医药服务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组成的师资团队先后进行现场授课。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医药基本知识、中医药监督执法重点难点问题分析、中医药监督突发事件应对策略、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交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解读。医疗服务监督执法与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要点。《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指引(2019年版)》简介等。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日常监督医疗卫生机构的分管领导,中医药科、综合监管科负责人出席。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分管领导、综合监管股股长、医政医管股(中医股)股长,各县(市、区 )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医疗卫生(含中医)监督执法分管大队长、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四川法制网 高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