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和执行干警“躲猫猫”的事情屡见不鲜,但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一躲二躲三躲,最终还是法网难躲。近日,筠连县法院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打了一场执行“拉锯战”,成功将躲避执行三年之久的被执行人拘传到案,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介绍
2019年,原告陈某与被告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筠连县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蒋某偿还原告陈某借款本金及截至当时的利息共计2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被告蒋某一直未履行,原告陈某遂于2020年向筠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筠连县法院经调查发现,该名被执行人涉及多个执行案件,遂出动警力将其带回,促使被执行人当面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还款计划,但随后被执行人便更换电话号码,玩起了失踪,法院经多方查找也未发现其行踪,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过程
执行行动出发前做动员
11月28日,筠连县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陈某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蒋某近日在筠连县城周边活动,在和申请人进一步核实被执行人日常出行规律及近期高频出现地点后,执行法官当即与司法警察大队干警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定次日清晨7点实施该方案,在申请人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近期居所处找到了被执行人。
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近期居所处
在将被执行人蒋某带回筠连县法院后,执行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又向其释法说理,使得被执行人蒋某对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有了深刻认识,承诺先履行20万元,剩余款项在本年度内付清,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拘传被执行人
法官后语: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绝非儿戏,任何当事人都不要企图通过一些小伎俩逃避执行,明知自己有还款义务而逃避履行的,还可能涉嫌“拒执”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任何被执行人都必须严格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