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虽“小”,但事不小。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虽多数不是复杂案件,但每一件“小案”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2023年9月15日,盐边法院红格法庭适用小额程序高效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当庭履行1000元。
原告鲁某与被告钟某在XX短视频平台认识,并互加微信建立了农副产品线上合作关系,原告鲁某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线上接单后,由被告按原告指示邮寄供货。合作一段时间后,原告准备销售玉米,被告钟某让原告鲁某转1000元订金,原告转款后,被告未按照约定开展两人的合作,后二人中断合作关系。经原告的一再追索,被告仍未将订金退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首先对案情进行分析,该案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立案,且标的较小,再了解原被告诉求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该案立案后,被告“失联”,不接电话也找不到人,承办法官立刻在送达阶段采取“法官+调解员”的方式,特邀该村“五长”调解员介入寻找,帮忙送达。送达成功后,开庭前被告“再次失联”,特邀“五长”调解员再次发挥作用,协助法庭联系被告哥哥,通过对其哥哥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顺利让被告当庭履行了1000元。原被告双方均未“露面”,但该案却取得圆满结果。
基层法庭处在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前沿,直面群众,承载着彰显“公平与效率”的重要使命,而每一个“小”案都事关百姓“大”民生,背后都给予了群众对司法的期待和信任。下一步,盐边法院红格法庭将继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 (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