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平安叙永建设】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三“+”模式,做实民生工程

来源:叙永县政法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8 15:52:31

近年来,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解民忧、护民利、纾民困、暖民心”工作要求,深化便民措施,确保将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做到受人民监督,让群众满意。

法律援助+律师调解,一站式服务解纠纷

自2021年叙永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律师调解工作室共同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将矛盾化解在最前沿,探索出一条法律援助与律师调解融合互促、推动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的新路径。在受理民商事类法律援助案件时,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受援人的诉求,第一时间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对于双方有调解意愿或者有调解可能的案件,积极与律师调解工作室联系,争取一次性调解成功。对调解协议、当事人承诺书等文书,主动联系公证处或者法院进行公证或司法确认,为当事人提供履行协议的可信赖渠道,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从纸面走向现实。

2022年8月29日,杨某祥等4人来到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解决与包工头李某刚的劳务纠纷。在了解案情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李某刚沟通,双方同意在8月31日进行调解。法律援助中心立刻将此信息反馈至律师调解工作室,经过律师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杨某祥4人与李某刚自愿达成如期、足额支付工资的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持协议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回访,杨某祥4人在协议到期前已足额获得工资。

经与律师调解工作室联合开展工作两年来,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参与调解案件43件,主动联系人民法院对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4份,主要涉及农民工工资、抚养费纠纷等,涉及金额20万余元。

法律援助+支持起诉,保护特殊群体权益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系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维权和诉讼的特殊群体,符合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条件,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前提下,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有效实现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为常态化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夯实制度基础。

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通过联合印发《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办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将受理、审查等案件办理情况信息及时共享,并会商研讨协作机制运行当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协作机制的协同效果,有序推进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履职补位不缺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最大限度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2022年9月5日,杜小妹父亲杜某向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反映,其女儿杜小妹与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麻城镇发生交通事故,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认知困难、言语障碍等,需要进行功能康复、矫正手术等治疗。住院期间,杨某和车辆保险公司垫付了全部医疗费和护理费,但其他费用未予赔偿。2023年3月,杜小妹经泸州科正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为8级、9级、9级、10级,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等。现杜某要求司机杨某和车辆保险公司赔付杜小妹其他费用。

受案后,经承办律师和司机杨某以及车辆保险公司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杜某与其妻子,长期有病在身,长女正在读初二,杜小妹7岁,目前因病休学,一家4人均无劳动能力。因杜小妹车祸后,需要长期康复治疗,导致家庭雪上加霜。

考虑到杜某家庭特殊,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将线索反馈至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希望县检察院能支持起诉。经与县检察院的合作,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杜小妹争取到赔偿款38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31万余元,还应支付7万余元,极大保护了杜小妹的合法权益。

自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向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提供民事支持起诉线索20条。

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解决群众生活困难

对医疗事故、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侵害女性或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重点关注,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结合起来,对一方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责任义务的,给予司法救助,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去年以来,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就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积极和叙永县司法救助金管理委员会联系,为4起案件的受害人争取国家司法救助金7万元,为生活困难的受援人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

小雪父母于2019年离婚后,其母亲就改嫁了,2021年小雪因患颅内结核瘤、脑积水、结核性脑膜炎,已花去医疗费十万余元。2022年小雪起诉其母亲要求支付抚养费,但其母亲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小雪父亲一边打零工一边照顾生病的女儿,巨大的医疗费让这个家庭苦不堪言。通过法律援助律师实地走访,了解到小雪家庭确实困难,援助律师告知其申请司法救助金的途径和方式。经积极努力,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小雪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解决了燃眉之急。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重视受援人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第一时间告知救助权利,第一时间受理救助申请,第一时间发放救助资金,实现需求与救助的全方位对接。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困难群众,一头连着政府关爱。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应援尽援,注重受援人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纠纷,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晴空。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