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泸州市,重庆市永川区、江津区在三地毗邻交界长江、河湖流域首次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川渝毗邻地区行政执法监督跨区域协作,共同提升三地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联合执法检查组沿四川省合江县临港街道长江干流——羊石滩——江津区石蟆镇——重庆永川区松溉镇线路,就毗邻区域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检查。三地司法行政部门对联合行政执法进行了全程监督。监督内容聚焦落实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非法采(运)砂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行刑衔接”、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等方面。
座谈会上,三地行政执法部门围绕日常执法及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交流执法、河湖长制工作经验,探讨协调合作事宜。三地司法行政部门就执法规范化、行政裁量标准、“行刑衔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此次联合行政执法监督,一方面收集长江流域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经验做法,共同打造典型案例。同时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另一方面,根据泸永江三地签订的《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推进区域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联合执法方案,定期开展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领域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区域合作,开展跨区域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共同解决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构建共治共享的川渝一体化工作格局,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