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虎辞岁去,玉兔迎春来。当全县人民都沉浸在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当中时,有一群人依然值守在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线,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美满幸福的农历新春。春节期间,古蔺县司法局围绕讨薪、工伤、事故赔偿、婚姻家庭、土地权益、邻里关系等重点领域,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月17日,石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甘孜州籍19名农民工与土地治理承包公司的劳资纠纷,最终土地治理承包公司通过微信先行支付2万元农民工返乡路费,剩余的26万元农民工工资在1月20日支付到位。
1月17日,观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起,经协商,当事人杨某与李某达成协议,由杨某赔偿李某车辆修复损失费用500元。
1月17日,金兰街道某养猪场因废弃物排放处理不到位导致村民何某家中受损,从而引发纠纷。经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养猪场一次性赔偿何某损失1200元,并对废弃物排放进行整治,确保污水不再流至村民家中。
1月19日,龙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涉及15名农民工的群体性讨薪纠纷,当事各方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涉事公司支付到位15万元工资,切实维护了务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1月30日,大村镇某居民在驾驶货车过程中不幸亡故,大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联合茅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该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共同进行调处,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为其争取到10万元丧葬费,其余后续赔偿事宜由保险公司介入处理。
人民调解“不打烊”,暖心服务止纷争。春节期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以“维护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5起,成功化解66件纠纷,涉及金额62.4万元,努力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群众欢度春节营造了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陈红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