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工作,确保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1月16日,泸县司法局海潮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春节前守法安全教育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并开展了集中教育谈话。温馨提示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禁止参加“黄、赌、毒”;严格遵守司法所日常监督管理规定,不能擅自离开泸县范围;切实增强在矫意识,做到认罪悔罪、服从监管、重塑自我。
通过此次守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观念,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王庭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