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春雷行动2023”启动以来,内江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利剑出鞘,重拳出击,对“药品安全”“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市场秩序”六大领域,整治各类违法行为,严惩违法分子。特别针对当前疫情用药械销量突增,集中查处了一批非法经营药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正常市场秩序,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某医药公司业务员曹某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吲哚美辛肠溶片”和“醋酸泼尼松片”给黑窝点,作为原材料非法生产假药(该窝点前期已被打击取缔),涉案金额4万余元,被市市场监管局处罚14万余元。
威远县某药店因市场需求大增,将平时销售定价为28元的退热贴调高到32元/盒,共销售了60盒,涉案金额2000元。被威远县市场监管局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立案调查。
隆昌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隆昌某药店查获无中文标识且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的抗原试剂1173支。截至检查时,该药店已销售277支,涉案金额1万余元。目前已被隆昌市市场监管局以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立案调查。
东兴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某药店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在整改期结束复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我行我素,没有改正违法行为。被东兴区市场监管局以涉嫌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立案调查。
资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乡镇卫生院使用的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胆固醇测定试剂盒、钠调整液等共11类20盒(瓶)医疗器械超过其标示的有效期,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资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物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
高新区某药店销售非法添加“西地那非”药物成分的产品,执法人员现场查获42瓶,货值金额633元。该案已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移送给高新区公安分局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