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更是每个家庭的希望,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在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很多涉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多数孩子都是因为家长的监管不力才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为了更好的履行父母的职责、更好的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很有必要了解什么是家庭保护。
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的保护。这种保护包括在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家庭保护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家庭保护的好坏,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家庭责任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因此无论是从为孩子的教育着想的角度还是遵从国家法律规定,我们的家长都需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熟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尽的义务,并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
那么,未成年人的家长有哪些义务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也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以上都是作为父母应该做的,那哪些是我们不能做的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孩子是我们一生的牵挂,他们能否健康成长是我们最担心的事情。衷心希望我们的孩子能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希望他们像田野里的向日葵,永远向阳而生。
(王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