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货运源头企业安全监管,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近日,芦山县道安办组织交通、应急、安监、经信、公安交警等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全县范围内的货运源头企业专项检查行动,深入我县货运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通报了近期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行业监管的相关情况,并对芦山县某加工厂(芦山县思延乡铜头村西河一组)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检查,着重检查了计重人员工作职责,货物装载工作制度、载货车辆出入场(站)登记、过磅清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变更情况、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车辆超限超载情况,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随后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对加工厂提出工作要求: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同时做好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人和车辆;企业要按《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川办函〔2016〕168号)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禁止为超载超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严格落实企业监管制度,从源头上排除事故隐患。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的教育,督促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装载、规范行驶,切实夯实交通安全事故预防思想源头防线,杜绝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各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将继续开展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加大被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抄告、抄送工作,坚持“一超四罚”,特别是突出货运源头企业随意放行超限超载车辆行为的联合处罚工作,齐心协力做好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