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对通报了开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刑一庭庭长肖武昌面向社会发布了12件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全省法院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受理案件107件401人,总涉案金额88.3亿元。其中,一审受理养老诈骗案件97件378人,总涉案金额87.6亿元,生效判处24名被告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财产刑2017.4万元。
四川法院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及追赃挽损等17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养老诈骗犯罪的肖开俊、陈荣集资诈骗案,获评最高法院发布的六件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之一。专项工作汇聚了“四大成效”,积累了“四条经验”,形成纵深推进的“两大重点”
守护老年人“钱袋子”,营造反诈防诈舆论氛围。
会上获悉,成铁法院开通西昌至攀枝花“普法列车专线”,吸引群众走进车站、登上列车,通过直播、普法小剧场、法律知识有奖竞猜问答等形式,开展养老防诈宣传活;眉山、成都、自贡、雅安、宜宾等五地法院受理的涉1.1万余名集资参与人、涉案金额8.4亿余元的24件“善雄慈航”关联案件,已平稳有序逐步宣判;泸州法院依托“泸法麒麟”法治文化品牌,创设“泸法麒麟·守护夕阳”志愿服务项目,首创“以老育小、促小护老”闭环式帮教机制,引导和鼓励非监禁刑的罪错未成年人为老年人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乐山法院挖掘“海棠花开”少年审判品牌内涵,“小手牵大手”向家中老人宣传反诈知识;新津、武胜、简阳等地法院健全便老惠老司法服务机制,“用专业护老、用爱心助老”,持续推进涉老纠纷源头化解、问题防范。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在发布会上分别作交流发言。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省人大代表罗毅、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魏东、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自强分别从不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视角对典型案例进行了专家点评。
(四川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 舒程 杨睿)
新闻链接
12件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1、舒生国等人以投资“养老公寓”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最高法院采选)
2.肖开俊、陈荣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集资诈骗案(最高法院发布)
3.韩旭以投资“老年旅游项目”为名集资诈骗案
4.嘉从荣等人以投资“养老床位”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5.王安利等人以开展“义诊服务”为名诈骗案
6.熊联芬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诈骗案
7.潘绍贵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诈骗案
8.林波、刘金梅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9.李帅等人以销售“特效药品”为名诈骗案
10.李云飞等人以销售“珍品藏品”为名诈骗案
11.李森林以“消费返利”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2.刘占州等人以“免费抽奖”为名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