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驾驶车辆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情况,例如下雨路滑、阳光刺眼、路人横穿等,这往往考验着驾驶人的应变处置能力,近期我市出现四起遇突发情况操作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以此警示广大驾驶人安全行车。
7月31日,龙马潭区16岁的廖某贤与14岁的廖某龙于半夜盗窃马某停放的摩托车,行驶至沱二桥时,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撞上路沿,由于二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廖某龙受伤,廖某贤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5日,刘某驾驶小车行驶至纳溪区246国道某路段时,由于下雨天路滑,刘某未控制好车速、减速慢行且操作不当,撞上路边公交站牌设施,造成小车及公共设施受损,最终交警判定刘某负全责。
8月15日10时许,许某驾驶川ENXXX0小车行驶至古蔺县金兰大道政务中心路段时,由于阳光透过挡风玻璃直射眼睛,视线受到阻碍,情急中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偏离车道撞向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又剐到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面包车,造成中央隔离护栏及两车受损的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许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8月17日12时50分,兰某驾驶车牌号为川E39XXX的小车行至合江县迎宾大道某路口时,因操作不当撞上中心护栏,造成车辆和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
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夏天炽热的阳光、突降的暴雨,冬天寒冷的风霜、朦胧的雨雾都会给驾驶人视线带来阻碍,也会给驾驶车辆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在恶劣天气和湿滑路面时请控制车速、谨慎驾驶,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请把稳方向盘、保持头脑清醒,驾车出行,安全第一!
(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