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院对我们全家的关心,今后我一定好好生活,把娃娃供出来,我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张某某拉着检察长拥忠拉姆的手眼含热泪的说。
5月16日,我院收到丹巴县妇女联合会首例移送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拥忠拉姆高度重视,为全面、精准、高效落实“困难妇女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拥忠拉姆检察长主动包案,对该线索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经调查核实,张某某的丈夫徐某某于2014年1月外出务工时因车祸去世,肇事赔付的钱大部分用于赡养老人、供养孩子上学以及家庭日常开支。徐某某的父母年老多病,其父亲(已故)生前先后多次到成都医治,花费较大。为子女就读特意留存的7万元钱,又在去银行办理储蓄业务的途中不慎丢失,虽经公安机关多方查找仍无下落。张某某家2014年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脱贫。现其上有80岁的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申请人张某某本人无固定经济收入,家庭经济负担极重,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鉴于上述情况,我院本着急事急办、难事先办的理念,严守办案程序,加快办案节奏,在极短时间内完成了调查核实等法定程序,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妇女联合会代表及我院聘请的听证员专程前往申请人家中,在拥忠拉姆检察长主持下,就“是否对申请人张某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听证会上,拥忠拉姆检察长对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申请人家庭实际状况以及给予国家司法救助的依据进行了充分阐述。参加听证会的各方代表在全面了解案情之后,围绕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应给予申请人张某某国家司法救助。
“检察院是真的心贴心关心群众,真正做好事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参与听证会的退休老干部对我院亲民务实的工作作风赞不绝口,拥忠拉姆检察长谦逊地回应道:“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需要我们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将其落到实处,解民忧于愁苦之处,纾民困于危难之际,在能动履职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