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过程中,严格遵守防疫规定,采取“电话+线上”的调解方式网上办案。既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实现疫情防控和诉讼保障“两手抓、两不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某与羊某经朋友介绍,协商在羊某承包的某工程中运送土石方。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羊某应向陈某支付运费6万元,因羊某资金紧张无法立即支付款额,便于2022年2月14日向陈某出具欠条一张,该欠条载明羊某欠付陈某资金6万元,承诺于2022年2月23日前付清。到期后,羊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经催缴无果,陈某将羊某诉至叙州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周娟立即审查案件事实,并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过周娟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羊某充分了解到拖欠款项的不良后果,并表示愿意支付案涉款项,但因羊某所在地区为疫情封控区域,无法按期到庭参与调解。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当事人联系,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在微信建立群组对该案进行调解,整个过程采用“电话+线上”的模式。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在当前疫情严峻复杂的形式下,叙州区法院积极积极转换工作模式,做到案件审理规范、高效、便捷,又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与流动,让当事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曾籽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