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双龙人民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两起侵权责任纠纷,实现纠纷化解加“诉”度。
4月28日,蓝某、官某发现屋外水管爆裂导致屋内积水、浸水,要求资中县双龙镇自来水厂赔偿因水管爆裂造成的房屋损失。而水厂负责人认为蓝某、官某的房屋损失系由前一日晚上的暴雨家中未关窗户造成的,水厂不应当赔偿损失。因协商不成,蓝某、官某遂到院起诉要求自来水厂赔偿蓝某损失35000元,赔偿官某损失25000元。
双龙人民法庭收到诉状后,考虑到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诉讼能力等因素,在征求了双方意见后,决定对两起纠纷先行调解。5月5日,承办法官到现场察看了水管爆裂的位置及原告家中受损情况,发现受损情况不严重,自来水厂也已经及时更换了水管。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双龙人民法庭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来水厂当场支付给蓝某、官某各1000元赔偿金,案件得到快速圆满解决。
该两起矛盾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使矛盾纠纷得以短平快解决,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速度,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张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