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把牢疫情防控安全关,守好森林草原责任田

——盐边法院召开“五一”节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及疫情防控 工作部署会
来源:盐边法院 作者:潘杨博 发布时间:2022-05-05 22:50:02

90.JPG

为切实做好节前安全教育,保障全院干警在“五一”节期间过个健康节、平安节。近日,盐边法院召开“五一”节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及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

会上,徐馗斌副院长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通知》《县森防指办关于转发<省森防指关于扎实做好“五一”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从严从紧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四川天府健康通“入川码”告知方案的通知》《关于优化细化省界地区来(返)川人员核酸“入川即检”分类管理措施的通知》《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印发<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王艺蓉主任传达学习了《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及盐边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会议精神。

田晓凯同志强调,临近“五一”节,全院干警应当严格把握疫情防控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政策精神,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规定,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依然做到抓实个人安全防护,维护法院队伍形象,保障县域大局稳定。一是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五一”节期间无必要情况不离攀,离攀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备案登记、核酸检测。二是要加强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五一”节期间,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卡点值守、巡山巡林。三是要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院机关值班制度,做好机关值班值守。四是要加强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过个健康节、安全节、廉政节。(潘杨博)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