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司法救助效果,彰显司法为民初心,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4月28日,甘孜州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办公室主任等一行到得荣县中学找到扎某某的女儿格某某进行了司法救助跟踪回访。
扎某某是该院脱贫攻坚联系乡镇的一户精准扶贫户,同时也是该院检察长的结对认亲对象。2016年扎某某因外出务工时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同车亲戚当场死亡,其本人重伤,全身多处骨折,经过一年多的治疗,才挽回了生命,加之医疗负担重,肇事方又无力赔偿,故前来该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该院审查,认为扎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予以救助并发放救助10000元人民币。
副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对格某某开展慰问,并详细了解了近期的学习情况、学校的管理方式和生活状态,询问了家庭基本情况。格某某表示学校管理制度还算严格,班主任认真负责,同时作为应届毕业生,学习压力还挺大,并表明了自己的理想志愿和想法,最后说到:“谢谢各位叔叔阿姨这些年对我们家的帮助,在你们的帮助下,我们现在已经脱贫了,爸爸也能正常外出务工,家里的条件也变好了,我和妹妹也能安心、用心读书。”
开展司法救助“回头看”工作,更能体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建设平安、和谐、美丽新得荣贡献检察力量。( 次仁曲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