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资中县法院快速跨省执行两起诉前财产保全案

来源:资中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丹丹 发布时间:2022-03-16 13:04:00

3月11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利用智慧执行系统、执行指挥中心平台,通过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联动,以迅雷之势快速跨省执行两起诉前财产保全案。

3月8日,申请人成都某公司及何某甲、何某乙向资中县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扣押申请人所有的出租给被申请人张某某、汤某某的帕纳梅拉轿车两辆、凯宴轿车一辆。资中县法院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了解三辆轿车均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并由案外人占有,不立即采取措施,车辆随时有被转移的风险。资中县法院及时组织由审判法官、执行人员、法警组成的执行小组前往江苏省南通市,与崇川区人民法院干警汇合,并快速到达案涉车辆所在地,当准备对车辆采取执行措施时,车辆占有人杨某等人拿出车辆购买合同,称其对车辆享有合法的权利,法院无权扣押,拒不配合执行。执行人员通过智慧执行APP连线执行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全程观看执行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研讨执行方案,即时下达指令。

经过多方联动以及对案外人的释法明理,车辆占有人配合执行,资中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查封三辆轿车,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获得了申请人的肯定。(陈丹丹)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