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利用智慧执行系统、执行指挥中心平台,通过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联动,以迅雷之势快速跨省执行两起诉前财产保全案。
3月8日,申请人成都某公司及何某甲、何某乙向资中县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扣押申请人所有的出租给被申请人张某某、汤某某的帕纳梅拉轿车两辆、凯宴轿车一辆。资中县法院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了解三辆轿车均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并由案外人占有,不立即采取措施,车辆随时有被转移的风险。资中县法院及时组织由审判法官、执行人员、法警组成的执行小组前往江苏省南通市,与崇川区人民法院干警汇合,并快速到达案涉车辆所在地,当准备对车辆采取执行措施时,车辆占有人杨某等人拿出车辆购买合同,称其对车辆享有合法的权利,法院无权扣押,拒不配合执行。执行人员通过智慧执行APP连线执行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全程观看执行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研讨执行方案,即时下达指令。
经过多方联动以及对案外人的释法明理,车辆占有人配合执行,资中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查封三辆轿车,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获得了申请人的肯定。(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