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燃气具经营秩序,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从根本上消除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隐患。3月9日,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燃气器具经营单位培训约谈会。
会上,首先通报近期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相关情况,传达中央、省、内江市及隆昌市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然后,对相关燃气具经营单位进行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讲解了现行的《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指导经营者从外观、标识、铭牌等方面初步判断燃气具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最后,总经济师金瑞洪对燃气具经营单位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警醒。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提高警惕,避免事故发生。二是要自查自纠、立即整改。各燃气具经营单位要自行清理,对不合格的燃气器具立即下架,不得再销售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无3C认证、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和燃气热水器。三是要加强监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燃气器具销售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发现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程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