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在“学雷锋日”来临之际,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白花人民法庭来到翠屏区永兴镇高寺村,上门调解一起物权纠纷案。
李某与蒋某系房屋相邻的邻居,双方因蒋某修建的厨房与李某房屋共壁及占用土地的边界问题发生纠纷,互不相让,经镇、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未果,酿成诉讼。原告李某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蒋某拆除厨房,恢复土地原状。
鉴于双方矛盾纠纷冲突较大的情况,白花法庭邀请村社干部、其他邻居到场,详细调查了解案情。经过实地勘察、测量、调查和当场调解,原被告双方初步达成“先定界、后拆除”的调解协议。
(孙茂员 彭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