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去世,父亲被关押在看守所,他们存了一笔钱在银行,我想取出来,但是银行说要办理公证,我该怎么办呢?”近日,申请人兰某满脸焦虑地来到青神县公证处,咨询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问题。
据了解,兰某的母亲突然去世,父亲因涉嫌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留下正在读大学的兰某和一个年仅8岁的弟弟,失去了生活来源,急需继承并取出母亲遗留于银行的存款。但由于作为继承人之一的兰某父亲被关押在看守所,无法知晓其是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而兰某年仅8岁的弟弟尚未确定具体监护人,无监护人代其签字和保管继承的财产等具体情况,无法立即办理继承公证。针对兰某的具体情况,青神县公证处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对兰某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核后,立即与看守所进行电话沟通联系,征得同意后派出2名公证员到看守所征求兰某父亲对该遗产继承的意见,现场做好了询问笔录等相关手续,按照其意思表示为其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公证。同时,按照有利于照顾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经申请人一家商量确定了其姑妈作为弟弟的监护人并经所在的村委会同意后,为其办理了监护权协议公证。最后顺利办理了继承公证。考虑到申请人兰某与其弟弟的特殊情况,公证处还为其免除了办理公证的所有费用合计2400元,让申请人兰某及时从银行取出了母亲遗留的存款,保障了生活和学业所需。
近年来,青神县公证处积极履行“便民、为民、利民”的服务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费用等便民惠民举措,想群众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真正做到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吴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