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脱管、漏管、虚管、重新犯罪等情形,确保春节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1月19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到丹巴县司法局开展了社区矫正安全防范监督大检查。
丹巴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李金丽通过查阅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卷宗、查看社区矫正定位系统等方式,核查辖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情况,确保重点人员人人管控到位,并提醒司法局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辖区矫正对象防疫、防火、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宣传力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监督检查现场,检察官逐一给矫正人员打电话确认其行踪是否符合登记报备情况,进一步核查社区对象是否存在不假外出的情况。
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院检察官及时与丹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提出口头整改意见,并要求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原则上不得批准外出,实行重点关注、重点监管,以确保春节期间的监管安全。
(杨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