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法院渔门法庭成功执行了一起特殊的案件,本案特殊之处在于还未执行到案款,就获得申请执行人高度点赞。
由于魏某父亲去世,魏某爷爷奶奶与魏某母亲陈某就抚养问题发生纠纷。2018年3月,渔门法庭受理变更魏某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魏某跟随爷爷奶奶生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21年9月,陈某因家庭原因,无力再继续支付抚养费,魏某爷爷奶奶无固定经济来源,又正直魏某学习关键期,家庭开销较大。后二老通过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到,像魏某的情况,可以申请政府相关补助,但需法院出具“其母亲陈某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渔门法庭执行法官了解后,迅速开展相关工作,通过网络查控、深入村社现场走访等方式了解陈某经济情况,确定陈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后,及时将终本裁定书送到魏某爷爷奶奶手中。为表示感谢,魏某爷爷奶奶为执行法官送上一面锦旗。
本案中,渔门法庭虽没有执行到案款,但却得到当事人对渔门法庭工作的肯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盐边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为案件当事人办好事、服好务。(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