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投入使用在疫情防控期问确保了司法活动不停歇、不打烊,最大限度的減少了人员的活动以及聚集,确保法院审判与疫情防控两不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确保疫情期间诉讼活动的有序开展,泸定法院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案件审理,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实现矛盾纠纷化解。
近日,泸定法院海螺沟法庭在审理两起同一被告的合同类纠纷时,基于两案案情简单,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办案人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视频解。
11月15日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双方当事人发起视频调解,双方当事人在线上分别发表各自诉辩意见,主审法官从双方的争议部分入手,向原被告双方耐心阐释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双方也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