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职能作用,2021年11月15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就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时发现相关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向泸桥镇人民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相关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出席会议,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和见证下,会议按照议程完成了现场公开听证、宣告和送达。
会议过程中,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指出在办理陈某某挪用公款一案时,发现该单位在人员管理、财务制度执行、财务支付K宝管理、内部监督制约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提高财务监管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强化风险防控、开展警示教育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检察建议。与会人员围绕案件办理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提问,并发表意见。被建议单位代表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表示全部接受建议,将按照建议内容积极整改,及时反馈,同时也希望检察机关一如既往监督、支持泸桥镇人民政府工作。
公开宣告送达仪式结束后,该院还就职务犯罪打击和预防工作听取了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公开宣告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敦促被建议单位自觉落实检察建议并及时反馈,用“看得见”的方式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建议实效,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刚性,保障了监督效果。(泸定县检察院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