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丹棱网格员调解林地纠纷,促邻里和谐

来源:丹棱县杨场镇 作者:黄婷 发布时间:2021-10-21 16:56:30

近日,丹棱县杨场镇金龙村7组村民胡某与李某因为边界问题引发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功,于是打电话给网格员和村组干部,希望帮助协调解决。网格员与村组干部赶往现场,经过一番了解得知:两家相邻的茶树地早年就没有清晰的边界,胡某父亲觉得李某越过边界将茶树种到了他家的地里。于是,将李某家种植的茶树拔掉。李某一家很气愤,便去拔掉了胡某家的茶树,两家都说对方占了自家的地,相互拔树致使矛盾激化。

1634806278(1).jpg

为搞好调解,网格员问他们有没有土地确权的依据或者老一辈人能证明边界在哪里?胡某和李某都说没有依据也没有证人。网格员开始耐心劝言:常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相互帮助,不要因为生活中一点小小的田间地角纠纷就闹得不愉快,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以后邻居关系还怎么相处。鉴于没有依据和证明人来确定边界,你们是否同意由网格员和村组干部作为参与者和见证人,帮你们重新划分出一个边界,两人表示同意。

网格员与村组干部带上皮尺、锄头开始进行划界,确定边界后在地中铲出明显的分界线,并在分界线上埋入大一点的石头作为标记,然后现场监督胡某和李某将茶树苗移到划定边界后自己家的地里。双方重归于好,一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黄婷)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