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眉山落地落实,根据市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指示精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起草工作组,10月14日,在市司法局召开方案起草工作协调会议,标志着方案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会上,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方案起草工作进行任务分工,并从起草背景、起草依据、总体框架、具体内容和工作提示等五个方面,对起草工作进行指导讲解。市人大法制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等承担起草工作任务的16家责任单位起草人员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夏德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是该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一要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将本次会议精神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到位,并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职人员,有效集中力量和时间,做好方案初稿起草工作。二要认真负责,提高质量。在起草过程中,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研读《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找准眉山法治政府建设的结合点、创新点、突破点,提出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操作性的具体工作举措。三要加强协同,按时完成。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做好服务保障;各责任单位要相互配合、共同研究推动,于10月22日前提交初稿,确保年底前出台正式方案。
(陈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