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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情系灾区 彰显社会责任担当

来源:彰德街道司法所 作者:刘练 发布时间:2021-09-01 17:07:28

洪水无情,人间有爱,2021年8月7日以来,古蔺县丹桂镇、石宝镇等多个乡镇遭受重大洪水灾害,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齐心聚力共抗灾情,社会各界人士“闻汛而动”纷纷献出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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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司法局彰德街道司法所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聂某是一家农业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回报社会,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他主动向灾区捐赠壹万元,用于救助、关爱灾区留守儿童,支援古蔺县灾后留守儿童的生活保障和心理健康工作。聂某表示:“我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司法行政部门仍然给予我最真切的教育关怀,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现在家乡父老遭受天灾,我理应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向受灾群众伸援手,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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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宣告缓刑后在彰德街道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从他入矫开始就针对性地为其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对其实施宽严相济的人性化监管教育。在社区矫正期间,聂某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纪律,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在司法所的引导下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进行深刻反省,思想认识逐步提高,转变成为了一名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的公民。

聂某在社区矫正日常谈话中说道:自己只是为家乡贡献绵薄之力,那些奋战在防汛救灾一线的勇士更值得我们敬佩,以后我将继续坚持公益事业,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送去温暖。

聂某的案例只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彰德街道司法所一直秉承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并重的矫正理念,帮助了一个又一个社区矫正对象重塑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顺利改造自我回归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构筑了坚实基础。

(刘练)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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